个人有哪些借款纠纷?洛阳债务纠纷-广文债权债务律师团队为您解答:
1. 没有担保
贷款人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财产或从亲友处找担保人,或因面子等原因,使得相应贷款无担保,还款无约束力,借款人不按时足额归还。借贷纠纷是不可避免的。
2. 约定的利率高
高利率是吸引贷方借款的主要原因。法律规定个人贷款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,但在现实中,借款人为了借款而约定的利息往往超过了法律规定,还存在滚动盈利的现象。而贷款人只考虑以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利率收取高额利润,却不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,导致既未偿还本金,也未偿还利息,不得不起诉法院。
3、借条、收据不规范
借方和出借方提交的借条和收据往往写得不规律,导致文字模糊不清、不准确,成为双方纠纷的焦点。
3.1 不规范书写借款人和贷款人姓名的
按照规定,名字应该是身份证、户口簿上的名字,但在生活中,很多人经常在借条或收据上写假名,或者用发音相同的其他词代替。当发生纠纷时,借款人因借条上的签字与身份证上的签字不符而拒绝承认贷款事实,贷款人因收据上的签字不是还款人而反对还款或部分还款。
3.2 利益约定不明确
除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,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外,双方在结算时将结算前的利息计入本金,重新计算利息。
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债务纠纷是民事纠纷,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,也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,向法院申请支付令,申请仲裁,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。